法理
拼音fǎ lǐ注音ㄈㄚˇ ㄌㄧˇ
词性名词
法理的基本解释
◎ 法理 fǎlǐ
[theory of law;legal principle]法律的理论依据
法理的详细解释
1. 法律;法律原理。《东观汉记·张禹传》:“ 明帝 以其明达法理,有 张释之 风,超迁非次,拜廷尉。”《隋书·裴蕴传》:“ 藴 亦机辩,所论法理,言若悬河,或重或轻,皆由其口,剖析明敏,时人不能致詰。” 宋 王安石 《未复旧官光禄寺丞赵瑾改大理寺丞制》:“尔造行不谨,陷於法理,比更赦宥,復序故官。” 李大钊 《国情》:“以新约法为物,无吾儕管窥法理之餘地。”
2. 相术家谓骨法及皮肤纹理。 汉 王充 《论衡·骨相》:“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,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。”
3. 佛教语。佛法的义理。《晋书·王珉传》:“时有外国沙门,名 提婆 ,妙解法理,为 珣 兄弟讲《毗曇经》。” 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唱导论》:“唱导者,盖以宣唱法理开导众心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