伏罪

拼音fú zuì注音ㄈㄨˊ ㄗㄨㄟˋ

伏罪的基本解释

伏罪 fúzuì

[admit one`s guilty] 原指受到应有的惩罚;现指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

伏罪的详细解释

1. 服罪;认罪。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:“追而不及,不当伏罪,子其治事矣。” 宋 叶适 《朝议大夫王公墓志铭》:“ 彭 遂伏罪,一州称明。” 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四》:“妇不知此事先为所侦,遂惶骇伏罪。”

2. 过去未暴露的罪行。《汉书·元后传》:“是岁, 新都侯 莽 告 长 伏罪与 红阳侯 立 相连, 长 下狱死, 立 就国。” 颜师古 注:“伏罪谓旧罪阴伏未发者也。”《东观汉记·北海靖王刘兴传》:“县吏 张申 有伏罪, 兴 收 申 案论,郡中震慄。”

近义词:服罪 觳觫伏罪 认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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