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任
拼音liú rèn注音ㄌㄧㄡˊ ㄖㄣˋ
词性动词
留任的基本解释
◎ 留任 liúrèn
[continue in office;retain a post; renmain in office] 继续任职;尤指任期届满后继续担任原职
从上届政府留任的部长们
留任的详细解释
1. 职官和官署名。犹留台,留府。《宋书·刘穆之传》:“十一年, 高祖 西伐 司马休之 ,中军将军 道怜 知留任,而事无大小,一决 穆之 …… 穆之 既卒,京邑任虚,乃驰还 彭城 ,以司马 徐羡之 代管留任。”按,《南史·刘穆之传》作“ 徐羡之 代管留臺”,《资治通鉴·晋安帝义熙十一年》作“ 刘道怜 监留府事。”参见“ 留臺 ”、“ 留府 ”。
2. 指任满或已他调的官员因需要仍复任原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