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族区域自治
拼音mín zú qū yù zì zhì注音ㄇㄧㄣˊ ㄗㄨˊ ㄑㄩ ㄩˋ ㄗˋ ㄓˋ
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解释
我国少数民族在国家统一领导下,以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,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制度。我国宪法规定: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。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,分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三级。
拼音mín zú qū yù zì zhì注音ㄇㄧㄣˊ ㄗㄨˊ ㄑㄩ ㄩˋ ㄗˋ ㄓˋ
我国少数民族在国家统一领导下,以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,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制度。我国宪法规定: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。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,分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三级。